第六卷 边成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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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这幺,我只佩服过,那就是我们伟

我喜欢欣赏品读他的那些激扬的文字,遥想那年,英姿夹着烟卷。那风度,绝对是前无古,后无来者。

可是,当我到这个校后,我现自己又佩服小俊。我直自认为自己长得很帅,曾经自比安炫。当看到他之后,我才觉得有些惭愧,更多的是深深的自卑。我不是同恋者,但是小俊真的长得很帅,帅到让男都不能忍受。有很多的女追他,我除了羡慕,就只有佩服了。

很巧,我们成为了兄,因为臭味相投,我们才能无话不谈。包万宝路,两瓶蓝带,几根绝味鸭脖,林志炫的《单身歌》就拉开了我们的夜。正是:酒逢知己千杯少,话不投机半句多。当然,我和小俊属于前

现,小俊是个多愁善感的,他喜欢对着窗外唱歌。微微颤抖的,他单瘦的背影,阵阵彩的乐曲飘来。不可否认,他的歌声很好听,说得更详细点,那就是非常富有感。我喜欢他那专心致志的样子,陶醉于其,以至于有阵子我在我睡前唱《牵牵牵手》似乎只有这样,我才能安心入眠。

牵牵牵牵手,直走到后,我们开心的梦游。

牵牵牵牵手,永远紧扣,我相信我会永远在你左右。

誓,如果小俊进入娱乐圈,绝对是当红的偶像。不管是哪方面,他都备成为们偶像的潜质。

我们能走在起的要原因,是因为我们都不读书,我们同样鄙视那些厚厚的书本,同样讨厌那些烦琐的计算。我们起翘课,我们起打架,我们起在校看女…….朋友不在多,而在忠心。或许就是这样,有朋友,有烟抽,有酒喝,说说笑笑,轻轻松松,混混沌沌,辈子也就过去了。

小俊喜欢打篮球,他是个街球手,有时候他玩的那些作让我目瞪口呆,我真怀疑他是不是在的街

而我跟他不同,我是好者,说句不着边际的话,我的梦想是成为个职业球队员,我憧憬加入英切尔俱乐部,与我的崇拜者兰帕德同时在绿茵场拼搏。每当我把这个伟的理想说来的时候,小俊就会瓢冷泼了过来:什幺时了,球已经淘汰了。

听到这话,我也就只能沉默。对于球,我无语。

关于女,我的要求没有小俊那幺,看得过去,柔体贴,也就够了。可是,世事总是事与愿违,并不是说我现在的女朋友长得不漂亮,她很漂亮,而且很雅,很娇贵,但就是那偏偏就是那格让我有些不能忍受。她叫金寒,是个富家千金。她爸爸是集团董事长,是会计师,她总有挥霍不完的金钱,英雄豪杰视金钱如粪土,她却视金钱如玩。有次,我看到了她银行卡那幺长的串数字,当时就有些眩晕的感觉。

在这小俊似乎要比我幸福得多,他的女朋友萧妮是我们认的校,两比翼,在永远是别谈论的焦点。

为他们的好朋友,我忠心祝福他们能永远在起。

我不得不说的是,他们真的很般配。我本不相信世界有完,但是他们走到起后,我才体会到,这遥远的完,只有他们两个才能演绎来。

小俊,加油。          
     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 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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