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“永别了,完美得不得了的家里蹲。”

    在凯茜·韦嫁入凯恩家前,凯恩们并非调的富豪——至少与重焕新的韦恩家相比,守着祖辈的荣渐衰颓的他们不算调。

    而在凯茜·韦嫁入凯恩家后,哥谭装革履的市长,至街边乞讨的汉,逐渐都对“当凯恩位相当有魄力,甚至称得离经叛道的贵”这事深以为然。

    收森的求婚钻戒之前,她是事业有成的知名电影导演,曾拿尊奖项;此外,凯茜还对诗歌方面有所涉猎,她整理过自己的诗集,拥有不少拥趸。

    艳的颜、聪颖的才能,再搭配少许放形骸的气质与神秘的个,这使得凯茜备非凡的引力——无论对异还是同。她身边从不缺少护使者,笑间不知多少社会名被她得神魂颠倒,但凡勾勾手就会有各个新闻块的常客簇拥到她面前。

    可以这么说,凯茜凭自己的实力稳稳戴了万的桂冠。

    而森,就是从这样的修罗场重围,成功赢得了这位女神的青睐。

    当老钱家族的贵,她要的无外乎是相教子,以及与其他名媛聚会社。然而凯茜对这两项都毫无兴趣,她仍旧我行我素,常常泡在森送她的戏团折腾杂技,顺道把戏团经营得蒸蒸,力求在平淡如找些更刺激的乐趣。

    至于是否要诞凯恩家的子嗣,凯茜并不在意。

    凯茜女士刚时就被父遗弃,从感受过世讴歌着的,因此无理解家这种存在究竟好在哪,更难以断定薄惯了的自己能够担负起养育孩子的重任。

    恰巧,森的想与妻子基本保持致:有孩子挺好,没有孩子也行。

    他深知基因遗传病的威胁,在父风后,森就在冥冥之有所感应:这很可能也是我的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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